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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昌平区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办理指南
2024-04-17 21:08  浏览:8
北京市昌平区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办理指南;



北京市昌平区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登记程序;



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第六条: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,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,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;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,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,并向省,自治区,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



北京市昌平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形式:



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,快递申请。



申报对象:



企业



北京市昌平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条件:



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,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,并向省,自治区,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



北京市昌平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材料:



1、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。



2、营业执照(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)副本,登记经营范围要求增加演出经纪。



3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。



4、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;



5、演出经纪机构的申请单位房产证明,租赁协议。



北京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范围:朝阳区,大兴区,海淀区,通州区,丰台区,东城区,西城区,顺义区,怀柔区,房山区,密云区,平谷区,延庆区,昌平区,石景山区,门头沟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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